2012年6月1日 星期五

[新聞]案例攤開看/爭藥品理賠 看清條件


【經濟日報╱文/邱金蘭】
阿珠(化名)多年前幫女兒投保醫療險,去年7月女兒因「性發育及青春期早熟」住院診治,事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相關醫療保險給付。

但保險公司主張阿珠女兒住院申購的藥品醫療費用,還包括預購供出院後使用的藥品,不是保險契約中約定的住院醫療費用,因此無法依約如數賠付相關保險金,只能賠付在住院期間實際使用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