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意外險,理賠的項目就是因意外所導致的殘廢和身故,但這在規劃上會有個問題,也就是保障的重複性。因為意外險只理賠意外事故,所以在規劃身故這一塊時,都會使用壽險來做規劃。那這樣規劃會有什麼缺點呢?
舉例來說,假設你設定自己需要為意外殘廢風險準備1000萬的規劃,那就會做1000萬保額的意外險。接著又考慮需要為身故準備500萬的規劃,而意外險不理賠疾病身故,所以再規劃500萬的壽險。換句話說,如果是因為意外而身故的話,受益人總共會拿到1500萬元,這就遠超出你所需要的規劃。
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
訂閱:
文章 (Atom)
免責聲明
免責聲明:本人所提供之資訊,僅供交流討論與參考。本人當盡力提供正確之資訊,唯所載資訊均來自個人之見解網路資料整理,對其完整性、即時性和正確性不做任何擔保! 如有錯漏或疏忽,本站及本人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任何人因信賴此等資料而做出或改變決策,須自行承擔結果。 本站所有內容,公開資訊及轉載資料/圖片,如有侵權請來信告知。其餘文字圖表皆屬本人之所有著作權,如需轉載文章請註明出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