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8日 星期二

【財產傳承大變革】兄弟姊妹「特留分」刪除!你的財產終於可以自己作主了嗎?

 


最近立法院三讀通過了《民法》修正案,其中最受矚目的一項,就是「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注意!這次新制開始正式實施日期為2027年2月17日)

這個新聞一出,許多單身族、頂客族都拍手叫好。但這條法律到底在改什麼?對我們的財產規劃又有什麼實質影響呢?


什麼是「特留分」?

在過去的法律框架下,有一種「肥水不落外人田」的家族觀念。法律規定,即使你寫了遺囑,也不能把財產全部給你想給的人,必須「強制保留」一定比例給法定的繼承人,這就是「特留分」。

假設小明一輩子辛勤工作,存下了 1,200 萬的資產。他單身、沒有子女,父母也已過世。生病期間,都是他的好朋友在照顧他。小明滿心希望過世後,把這 1,200 萬全數留給這位好友。

  • 【過去的舊法】: 就算小明立了遺囑,他那幾十年沒聯絡的兄弟姊妹,依然可以依法討要「特留分」(即本來應繼分 1/2 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說,兄弟姊妹可以合法拿走好幾百萬,小明的心願硬生生被打折扣。

  • 【現在的新制】: 兄弟姊妹的特留分被刪除了!小明的 1,200 萬可以 100% 依照他的遺囑,安穩地交到好友手上。


那些年,被特留分卡住的真實心願

這次修法在討論時,許多人都不約而同地想到了資深藝人曹西平的真實案例。

曹大哥曾多次在鏡頭前公開表示,自己無兒無女,晚年生活起居都是靠著乾兒子在身旁長期陪伴與照顧。因此,他非常希望未來的財產能全部留給這位乾兒子,而不是留給多年來甚少聯絡的兄弟姊妹。

新制的上路,正是為了解決這樣的困境。法律開始轉向「尊重個人的遺產支配自由」,畢竟財產是自己辛苦賺來的,最後一哩路,當然該由自己決定留給誰。


除了單身族,這兩種人也超級有感!

要注意喔,這次修法的關鍵重點不在於「有沒有結婚」,而在於「有沒有子女」。如果你沒有子女,即使已婚,配偶和兄弟姊妹依法會共同成為繼承人。因此,除了曹大哥這樣的單身例子,以下兩種情境也受惠良多:

  1. 相伴一生的無婚姻伴侶: 許多同性伴侶或是不婚的同居人,過去因為沒有法律名分,又卡在手足特留分,另一半往往在失去愛人後,還面臨失去住所與經濟依靠的雙重打擊。

  2. 想照顧毛小孩或做公益的人: 想把遺產捐給流浪動物機構,或成立信託專戶照顧自己的寵物,現在規劃起來,再也不用擔心被半路攔截。


關鍵是有沒有「寫遺囑」!

這項新制的大前提是「你有立下合法有效的遺囑」。如果你什麼都沒交代就離開了,法律依然會按照預設的「應繼分」,把你的財產分給你的兄弟姊妹!


遺囑有哪些種類呢?

  • 自書遺囑
  • 公證遺囑
  • 代筆遺囑
  • 密封遺囑
  • 口授遺囑

如果要追求方便、省錢,自書遺囑是最適合的。但如果希望比較不會出現爭議的話,公證遺囑最安全。


專業傳承規劃,不能只靠一張紙

寫遺囑只是第一步,除了盤點你的財產和決定要怎麼分配,最好還有個遺囑執行人。

在實務的資產傳承與稅務規劃上,通常會建議搭配多種工具來構築防護網。例如,透過保單的「指定受益人」功能,不僅能精準將資金傳遞給想照顧的人,還能享有特定的稅務優勢,避開繁雜的遺產分配程序;或者搭配「遺囑信託」,確保留下來的錢能專款專用,不會被有心人士騙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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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給了我們自由,但如何把這份自由,轉化為對身邊摯愛最實質的照顧與保障,就需要提早透過專業的梳理與規劃了!趁著這次修法,不妨也靜下心來,盤點一下自己的資產,為未來做個最安心的決定吧。



2023年11月6日 星期一

為什麼你需要保單整理

根據2021年的數據,台灣人的平均保單已來到2.6張,也就是說,多數人都不只有一份保單。可是有多少人拿到保單後還會拿出來看的呢?恐怕很少。可是保單記載了這份保險契約的權利義務,如果你搞不清楚它,又要如何期待它在你需要的時候帶來保障?這時候,你需要把保單先整理成易懂的懶人包。


我還記得曾經幫一位保戶整理他們家三十幾份的保單,那保單堆疊起來有點像是高中三年總複習,把所有科目的課本都疊在一起一樣驚人。整理成幾張表後,他們才終於真正清楚他們有哪些保單、哪些保障,以及每年要繳多少錢。而且三十幾份其實不會是最多的,我聽過還有全家超過百份的保單。

2019年4月22日 星期一

配偶的附約可以加在自己的主約底下嗎?有什麼優缺點呢?

有不少人在研究保險時,發現按照他的需求,他需要的商品是附約,主約則不需要,那怎麼辦呢?

如果是夫妻兩人都要投保的話,共用同一個主約是可以考慮的方案。因為夫妻共用一個主約,那代表就省下了一張主約的保費。雖然這看起來不多,但常常至少也是每年兩三千起跳的金額,有時甚至是每年五、六千元以上呢!能省則省,把錢做最有效益的分配,是對資金很有限的多數人來說很重要的一件事。(但不是所有的商品都能這樣做,還是要看保險公司的相關規定)

那要怎麼做呢?

譬如可以以太太做「主約」的被保險人,然後把太太和先生的附約都加在底下。(一般來說同年齡的女生主約會比男生便宜)

附約延續條款是什麼?有哪些該注意的地方?

附約延續條款顧名思義,就是在發生某些情況導致主約終止時,附約還是能繼續延續下去。畢竟你不會希望人還活著,但只因為主約終止了,附約的保障就跟著沒有。


(題外話,這裡解釋一下什麼是主約、附約。主約就是可以單獨投保的保險商品,附約則是必須附加在主約底下才能投保的。)

如果你買的附約本身條款沒有載明可以在主約終止的情況下繼續續保,那就要看保單有沒有附加附約延續條款,若有附加,接著就再來看條款的內容怎麼寫。首先要注意的有兩點:

2019年4月16日 星期二

重大傷病險和重大疾病、特定傷病有何不同?

老薛以前常規劃重大疾病險,但在幾年前重大傷病險出現後,就常常用重大傷病險替代重大疾病險,為什麼呢?這篇文就要跟你說清楚,到底它們有何差別。


理賠認定

1、理賠項目:重大傷病險比重大疾病險還要廣

重大疾病總共有七項:癌症、癱瘓、末期腎病變、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障礙、冠狀動脈繞道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或造血幹細胞移植。

至於另外還有一個險種叫特定傷病險,通常就是在上述七項外再多一些項目(像是阿茲海默氏症)。但也有些是沒有那七項。

至於重大傷病險,只要是健保局公告可以領取重大傷病卡的即可,總共有22類、近400項。但排除先天性疾病和職業病,已領取過重大傷病卡的當然也不行。(要看重大傷病項目請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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