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實支實付,是根據「損害填補原則」,在符合條款的情況下,收據寫多少,保險公司就理賠多少。但理賠並不是無上限,會設定一個最高額度,稱做「限額」。在限額內,就按照收據賠,當收據金額超過限額時,則按限額做理賠給付。
定額給付固名思義,當發生符合條款的理賠情事時,就按照一個固定的金額做理賠,而不管保戶實際上到底花了多少錢。定額通常會理賠的項目至少有包含住院和手術,而如果是只有理賠住院項目的,就叫做「日額」。
要注意的是,現在很少有單純的實支實付醫療險了,通常都是「實支實付」和「日額給付」二擇一。保戶可以在這兩種理賠方式中,選擇理賠金額最高的來做給付。
理賠項目的最主要差異:雜費
一般來說,這兩種理賠項目上的最大差異在實支實付有理賠雜費。雜費包括指定醫師、醫師指示用藥、血液等等,病床和手術以外的費用。
另外,實支實付是理賠健保不給付的項目,如果健保給付了,實支實付就不會理賠。而如果是沒有以健保身份去就醫,或是去沒有全民健保的醫院做治療,主管機關規定最低至少理賠費用的65%。
關於實支實付的理賠模擬,可以參考這篇只住院三天、沒動手術,藥費卻高達16萬的案例:〈自費高貴藥物日額不賠實支實付才理賠案例〉
申請理賠的差異:收據
因為實支實付是按照收據上的項目、金額來做理賠,而定額(日額)則不管保戶花費多少,所以實支實付申請理賠時必須附上收據,定額(日額)不用。
當然,診斷證明書是一定都要附上去的。甚至如果有進入加護病房或燒燙傷病房時,還須另外附上住進這兩類病房的證明文件。
理賠不同,用途也不同
前面提到這兩種理賠方式的理賠項目最大差異在雜費,那是不是實支實付有賠雜費,所以實支實付賠的就一定會比較多呢?
答案是不一定的。
一般來說,如果是比較輕微的病,有些時候是住院動個手術,休養個幾天就回家,在藥費、治療處置方面的費用花的少,這時很有可能是定額型的會理賠的比較多。尤其當這手術是健保有給付的時候,在手術部份的個人負擔就會很少。因此,如果你希望自費低的情況下也能有多一點的保險理賠,是可以考慮增加定額醫療的。
但如果是比較嚴重的病,除了住院、動手術以外,可能在藥費、檢查、輔助器材上也有不少花費,這時實支實付就會理賠的比較多。尤其是一些新藥,費用非常的高昂,像是癌症的標靶藥物,一個月下來可能高達十幾、二十萬的藥費,實支實付就能發揮很大的功用。
關於自費項目的部份,可參考我寫的〈自費醫療項目〉這篇文。裡面寫到的行政院衛生署台中醫院的自費項目,「特殊材料」最貴的就快高達三十萬!
我常不斷強調,保險是為了「不足以承擔的風險」才出現的,基於保大不保小的原則,實支實付醫療應該優於定額醫療,有餘力且需要才會建議考慮定額醫療。
不過這不是說定額醫療就沒有用處。因為除了醫療支出以外,當我們住院的時候,有可能就失去了工作收入,甚至是需要請看護來照顧,這時我們就能靠定額醫療來做薪資補償,或是讓自己享有更好的醫療品質,像是購買補品、請看護等等。
只是,前面有提到目前大多數的實支實付醫療通常還可以選擇日額給付,而且即便你已經投保了一家實支實付醫療,部份保險公司的實支實付醫療仍然可以受理投保當第二家甚至是第三家(但要注意有些需要告知已投保別家的了)。
那到底投保兩家以上實支實付醫療比較好,還是「實支實付醫療+定額醫療」比較好呢?
小薛認為不一定。如果你覺得一張實支實付醫療的額度就夠用了,且希望在動手術但自費低時能有比較高的理賠金,在實支實付醫療外搭個定額醫療是比較符合你的需求,因為定額醫療的手術項目理賠是不管你花多少錢的,就算手術費是健保完全支付,有符合條款就能夠申請理賠。
但如果你擔心一張實支實付醫療的額度會不夠用,那與其加買定額醫療,選擇第二張實支實付來增加額度,這會是比較適合的。除非你預算夠,而且也希望遇到低自費的情況仍能賠的好看一點,那就再增加定額醫療。反過來說,如果你覺得自費低導致理賠金低是無所謂的,並不想多花保費在定額醫療上,只保一張實支實付或雙實支也是OK的。
之後,將會告訴你如何投保兩家以上的實支實付醫療,也會討論如何申請收據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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