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意義就是集合眾人的力量,來保障少數人所遭遇的風險。而保險公司所做的事,就是從每個需要保障的保戶收到保費,然後將錢發給在保險期間發生事故的人。
雖然我們無法預知風險,可是當人數越多時,每年身故的人數"比例"就會越穩定,而且每一年的差異不會太大。因此,參考過去身故的人數比例,只要樣本數夠多,我們就能大致判斷出下一年會身故的人數比例為多少。這就是「大數法則」。
不過,20歲的年輕人不可能和60歲的老人有一樣的身故機率,畢竟應該是年紀越大,身故的機率就越大。因此有必要將過去每一個年齡層的死亡率分開統計,而加以編列而成的表,就叫做「生命表」。目前保險業界普遍使用的是「第四回合生命表」。
保險公司會按照生命表來計算,讓收到的保費會和理賠出去的理賠金一樣多,這是保險三原則之一的「收支相等原則」。而依照生命表所計算出來的保費,叫做「純保費」。
保戶繳交保費給保險公司,讓它能將收來的保費分配給需要的人。可是保險公司也有自己的人事等等開銷必須支付,所以保戶繳交的保費之中,就包含了「附加費用」。因此保戶實際上繳交的保險費,應該是「純保費」和「附加費用」的加總。附加費用率在各保險公司都查的到。
總保費 = 純保費 + 附加費用
舉例來說,假設有一萬個同年齡的人投保10萬的壽險,生命表顯示此年齡層的預定死亡率是1%,也就是一萬個人在一年內會有100人死亡。100個人身故獲得的總共理賠是1千萬(100人*10萬保額),按照收支相等原則,保險公司必須從1萬人收到等於1千萬的保費,因此,每個人所繳交的保費就是1千元(1000萬/1萬人)。但是因為保戶還必須支付附加費用給保險公司維持開銷,假設附加費用率是20%,那每個人的附加費用就是200元(1000元*20%),總保費也就是1200元。
從以上例子,你了解為什麼在沒必要的情況下購買保險是種浪費的行為了嗎?因為1200元的保費裡,只有1000元是實際會分配給需要的人,而200元就是讓資金流動所必須付出的成本(保險公司的營運開銷)。
不過這樣就能認定買保險不划算嗎?
我認為還是值得的。因為雖然要多花一些錢在附加費用,可是透過保險,能在自己、家人因為某事故發生,自己需要錢時被「雪中送炭」,這樣的功能當然有它的價值。但如果沒有保險,想要依靠政府、社福機構、他人捐款等等,往往是不夠用,或能等到的機會微乎其微,還不如靠買保險來自救來的確實。
但為了避免無謂的花費,適當的保險規劃就顯得非常重要。買的太多,代表多花了錢。買的太少,代表沒有足夠的能力承擔風險。過與不及都不好,這就需要每個人都對保險有正確的認識。不然,至少要找到足夠專業的保險業務來為自己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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