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日 星期三

多少的保費支出才合理

保費預算的設定,通常對於保戶來說都是很重要的問題。因為,如果保費支出太高,會讓資產累積的速度變慢。但是保費支出太少,則可能會不足以承擔風險,在發生萬一時,讓累積的資產大幅減少。因此,決定適當的保費預算,讓資產可以快速累積,而且在發生萬一時讓資產減少的幅度控制在可接受的範圍,使保費支出能越來越少,就是小薛認為較好的保險規劃。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決定保費支出的水準呢?



這可以分兩個方向來討論。第一是先確定保額高低應如何設定,再來決定保費支出。第二種方式則是直接設定一個保費支出的門檻。


保額應如何決定

保額的設定方式可以有很多種,不過這裡只談兩種,因為小薛覺得其它種方式沒有談論的必要。

保險的精神就是要把風險轉嫁掉,但什麼樣的風險需要轉嫁呢?可以分兩個方向來討論:

1、為了避免發生萬一造成資產損失。
2、當現有資產不足以承擔風險時,將不足承擔的部份轉嫁出去。

第一種保額設定方式很單純,就是不需要考慮累積了多少資產,管你是大戶還是小咖,只要認為自己住院時就是要住單人房,那就把醫療險的病床差額拉高到足以支付單人病房的水準。或是認為罹患重大疾病時就是需要300萬的額度,不論貧富,只要保費繳的出來就投保一樣的保額。其它險種也可以依相同的概念類推。


這樣的保額設定方式小薛比較不推薦,因為保額一直都維持的很高,就會降低資產累積的速度。但如果你還算有錢,但捨不得在發生萬一時造成資產有任何明顯的減少,是可以考慮用這樣的方式來設定保額。


第二種保額設定的方式則是要考慮現有資產。壽險就是最好的範例,舉例來說,如果預計身故後要留給家人500萬,身家300萬與身家50萬的人,需要規劃的壽險保額就不一樣,因為各自的壽險缺口是200萬與450萬。


壽險公會的「保障需求分析」就是用這樣的概念來計算所需的壽險保額,有興趣的可以去試算看看。


壽險的主要用途通常是要留錢給家人,而需要留多少,可以依債務、家庭義務、喪葬費等來判斷,這些數字決定起來通常比較簡單。但是以同樣是一次給付的重大疾病險來說,就相對比較不容易了。因為實際上罹患重大疾病的時候,有可能只需要花幾萬塊的費用就大致恢復到原本的生活,但也有可能花了幾百萬還是無法工作賺錢。不過,對於身家分別是300萬與50萬的人來說,100萬保額的重大疾病險的重要性就不一樣。畢竟前者已經有300萬了,罹患重大疾病時再多個100萬能花用,相對來說比較沒那麼必要,也許只保個50萬就差不多了,畢竟350萬和400萬的差別較小。但是對於身家只有50萬的人來說,罹患重大疾病時手邊的錢是50萬還是150萬,就會有很明顯的差別,因為可用的資金就差了2倍。


殘廢險的給付往往也是一次性,或每年給付的金額很固定,只是殘廢後是否需要人照顧?又能繼續存活多久?這變數同樣也很多,所以也不是那麼好判斷,但同樣可以用類似的概念來規劃保額,當資產越多時,需要的保額就可以做某種程度的減少。


如果有規劃足額的殘廢險,通常意外殘廢的額度就不需要太高,而是只要有個基本的水準,再附加意外住院與意外實支即可。意外住院與醫療險有重疊之處,會規劃意外住院主要是為了骨折但未住院的情況,意外實支同樣也是為了意外受傷但未住院。只是,這類情況的理賠金額通常不高,夠高的話應該就會用到醫療險了。所以,當資產累積到一定水準的時候,只要已規劃了足額的殘廢險,意外住院與意外實支就比較不需要了。不過…話說回來,以小薛推薦的產險意外險來說,最低計劃數的保費才一千多,是否有必要省下來這麼小的支出…真的就見仁見智了。


至於醫療險就更複雜了,因為國人平均住院天數雖然在10天左右,可是很多時候往往不太需要住院,或住院的天數非常短,但也可以因為一些複雜、嚴重的病症,就連續住院幾百天。此外,自費的部份也可以差很多,很多時候健保已經幫我們給付了大半費用,但也有些時候只是回診住個幾天、拿藥,一次就可能要自費花個幾萬、十幾萬,而且是要持續、長期的治療,這種情況下的自費總額就可能高達幾百萬。所以醫療險的保額應如何根據資產高低來設定,就比較難有個明確的標準,這或多或少要憑個人的感覺來決定了。


總之,使用第二種方式來規劃保額,等於是越有錢,花在保費支出的金額就越低,資產累積的速度也就會越快,進入良性循環。


但是反過來說,對於資產越少的人,保險缺口往往就越高,規劃出來的保費就會越高。真的這樣規劃,反而資產越少的人越不容易累積資產,保費支出就可能一直維持的很高,無法進入上面說的良性循環。


因此,這時就可能需要為保費支出設個門檻。



保費支出門檻的設定

關於保費預算的設定,常見的說法是雙十法則,也就是壽險保額應該是年收入的十倍,保費支出則佔年收入的十分之一。老實說,小薛認為這是一點根據都沒有的說法。

先看壽險保額應該是年收入的十倍這點,前面提過購買壽險應該是為了留給家人,但對於年收入相同的人來說,只有配偶沒有小孩,與有配偶又有四個小孩的家庭來說,對於家庭的金錢義務負擔有相同嗎?當然不一樣。換個例子,如果尚未結婚、沒有負債、資產足夠支付喪葬費,父母又有錢到退休生活無虞,按年收入的10倍投保是要做什麼?


保費支出佔年收入的十分之一同樣也沒有道理。首先,保費支出應如何定義?儲蓄險、純投資的變額年金的保費應該算進去嗎?那同時有保障兼投資的變額萬能壽險又該如何歸類?還本兼保障的還本型險種呢?


其次,年收入50萬的人拿5萬出來繳保費也許還算合理,但年收入300萬的人有必要拿30萬出來花在保費嗎?


因此,小薛認為雙十法則其實沒什麼道理與依據。只是,每個人的狀況的確不同,如果你真的擔心保費支出太多、影響其它地方的預算花用,還是可以大概設定一個保費支出比例的門檻,例如10%或其它的數字,這沒有絕對的標準。小薛建議還是在研究了完整保障所需的保費後,判斷哪些部份的可以風險自留,只先投保部份險種,好將保費支出比例控制在某個水準,只是這水準沒有絕對的標準。



保費支出其實沒正確答案
談到最後,小薛其實還是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的標準,因為現實就是如此,畢竟金融規劃是非常個人化的。重點只有一個:看人。


舉例來說,對於一個父母沒啥工作能力,自己剛出社會拿低薪,因此要把大部份薪水交給家人的新鮮人,請問他應該遵循10%保費支出,保個過於基本的保單,讓他在發生萬一時無法有足夠保險金來代替他照顧家人嗎?還是應該不設保費支出比例的門檻,只要薪水有剩都拿去買保險,讓他雖然保障夠高,卻無法累積資產呢?


這絕對是讓人兩難的情況,而社會上資產少的人肯定不少,甚至是多數。小薛認為這部份沒有絕對的對錯,只能依照每個人的價值觀來為自己下判斷。


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在資產少的時候用定期險來規劃,花的保費支出一定比終身險還要少,省下來的錢就能讓資產快點增加,20年後雖然還要再繳錢,但因為資產增加的較快,需要的保障額度就可能可以減少,保費也有機會跟著減少。但是終身險買下去就無法調整,也會拖累早期資產累積的速度,更別說終身險還有的其它缺點,尤其是終身醫療終身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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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則留言:

  1. 非常感謝您的文章, 這打到我先前計畫的盲點
    我可以重新思考比較周密的規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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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您好

    很高興我的文章對您有幫助,這對我來說是很大的鼓勵,小薛會繼續努力的,也歡迎您多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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